系級 : 中四A
姓名 : 朱凱莉學號 : 04111159
出處 : https://www.thenewslens.com/article/115478
時間 : 2019/03/14
標題 :否決協議、不想硬脫歐又不要第二次公投,英國3月29日脫歐確定「跳票」了
內文 :
(中央社)英國國會連續三天表決,下議院在當地時間14日下午以412票贊成、202票反對,多達210票差距,通過延長里斯本條約第50條期限,3月29日的脫歐期限確定跳票。
英國首相梅伊(Theresa May)政府在2017年3月29日知會歐洲聯盟(EU),啟動里斯本條約第50條,正式展開脫歐協商程序。
第50條是里斯本條約的一部分,2009年由所有歐盟成員國簽署成為法律,提供成員國脫離歐盟的正式機制。條文重點是成員國一旦啟動第50條,如果沒達成一致協議同意延長協商時間,則將在通知後2年內,也就是2019年3月29日退出歐盟。
經過漫長的協商,梅伊去年11月終於和歐盟達成脫歐協議,豈知這卻是在國會一連串碰壁的開端。
梅伊先是在英國國會先是在2019年1月15日以432票反對、202票支持,否決梅伊與歐盟(EU)達成的脫歐協議草案,其中投下反對票「倒戈」的保守黨議員高達118名。接著2019年1月17日表決了工黨對梅伊政府提出的不信任動議,結果有306票贊成票,325票反對,梅伊驚險度過「倒閣」,可續任首相。
梅伊一直堅稱英國將在2019年3月29日離開歐盟;然而,經歷一連串國會表決、否決、重回歐盟協商的循環,梅伊終於認清現實,要在3月29日之前達成協議、完成脫歐,是一項不可能的任務。
梅伊的新版脫歐協議3月12日晚間在國會以391票反對、242票贊成,第二度遭到否決。若沒有任何作為,3月29日等待英國的就是會讓經濟、社會陷入混亂的「硬脫歐」。因此國會昨天再度表決,否決英國在任何情況下「無協議脫歐」,今天則是表決確定延長脫歐期限。
延後的期限可長可短,端看未來發展。若要短期延後脫歐,國會在3月20日之前必須表決通過梅伊的脫歐協議。梅伊先前表示,若是協議表決通過,將向歐盟申請把脫歐期限延後3個月,至6月30日。
如果梅伊的脫歐協議第3次慘遭滑鐵盧,就不得不思考把脫歐日期延到更久之後。不過,無論是短期或長期延後脫歐期限,都必須獲得歐盟27個成員國同意。
今天的表決還有另一項具有爭議的修正動議,是由上個月宣布退黨的前保守黨議員沃拉斯頓(Sarah Wollaston)提出舉行另外一次的公投,主要訴求要麼接受政府最後的脫歐方案版本,要麼就是繼續留在歐盟,最後以85票贊成、334票反對遭到否決。
工黨議員包威爾(Lucy Powell)提出的修正動議,認為里斯本條約第50條延長期限不應該晚於6月20日,也就是在那之前必須完成脫歐,以311票贊成、314票反對,僅3票之差遭到否決。
衛生大臣韓考克(Matt Hancock)受訪表示,第2次脫歐公投的想法已經被「斷然否決」,議員們顯然不想在無協議脫歐、梅伊的脫歐協議之外,再增加另外一個複雜的選項。
歐盟也密切掌控英國國會投票進展。歐盟執委會表示,已經得知今晚的投票結果,但是延長里斯本條約第50條,需要歐盟27個成員國「一致同意」。
心得:
這場脫歐已經成為一場難以嚴明的長時間拉鋸戰了,政府提案的脫歐協議不斷地被否決,而在野黨提出不信任案倒閣重組又不足票數,進不得、退不得。
政府當局僵硬一片,無協議的硬脫歐受到了英國上下一致反對,而執政黨也不敢提出全民二次脫歐公投徒增變數。梅伊發言表示,政府可以選擇繼續協商脫歐協議,或是舉行第2次脫歐公投,但後者將會嚴重損害英國大眾和國會之間的信任。梅伊表示,歐盟已經說得很清楚,檯面上的這份脫歐協議,就是唯一的一份。
她表示,國會必須認清現實,如果國會不願在短時間內同意脫歐協議,又不願意接受無協議脫歐,那麼就需要更長的一段延後脫歐時間。這可能會讓英國必須參加5月的歐洲議會選舉,到時場面會更加複雜。
(P.S.那張照片角度抓的真棒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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